古代官署名。
明·清时对刑部及其司官的习称。
m.⒈ 古代官署名。 三国魏始设,为尚书的一个办事机关。后几代因之。 隋、唐、宋属刑部。 元以后废。其长官, 三国魏以下为比部曹, 隋初为比部侍郎,后改称比部郎; 唐宋为比部郎中及员外郎。其职原掌稽核簿籍。后变为刑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参阅《文献通考·职官六》、《新唐书·百官志一》。
⒉ 明清时对刑部及其司官的习称。
引清恽敬《前光禄寺卿伊公祠堂碑铭》:“居贫实乐,居丧实忧,吾於伊比部见之。”
清姚衡《寒秀草堂笔记》卷三:“﹝婕妤妾赵印﹞篆法刀法精妙入神,恐近时人未必能若是也。此印现藏潘德舆比部家。”
职官名。主管审计的职务,历代职权不一,如魏、晋时,主掌诏书、律令的审核。唐时,负责内外赋敛,经费俸禄。宋时,主掌中外帐籍。但因随有行政处分,故隶属刑部。金、元以后无此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