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劳役láoyì
(1)[forced labor; penal servitude]∶为政者役使人民作工,强迫的劳动
服劳役
(2)[corvée]∶奴仆向其地主应当提供的一天或更长时间的无偿劳动(如修路)
⒈ 指统治者强迫人民出劳力当差服役。
引《淮南子·泰族训》:“无軼民,无劳役,无寃刑。”
唐钱起《送张管书记》诗:“边事多劳役,儒衣逐鼓鼙。”
柳青《创业史》第一部第十八章:“养好了伤,服满三八二十四天劳役, 王二从县城回到王家堡子了。”
⒉ 劳苦。
引宋赵与时《宾退录》卷五:“元曰:‘相公口气逼人,恐著述搜索劳役,心气不正,何不坐禪?’”
明高明《琵琶记·才俊登程》:“风光正暮春,便纵然劳役,何必愁闷?”
出劳力以供役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