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高承《事物纪原·师保辅相·当笔》:“《通典》曰:‘ 肃宗至德二年三月,宰相分直政事笔,人知十日。
引德宗贞元五年五月八日,又分日一人执笔。’迄今为故事曰当笔。”
后称主政为“当笔”。 《宋史·高宗纪五》:“﹝绍兴七年九月﹞癸酉,命参知政事轮日当笔,权三省事,更不分治常程。”
⒉ 指主持撰拟文稿。
引宋杨万里《诚斋诗话》:“神宗徽猷阁成,告庙祝文, 东坡当笔。”
宋陈鹄《耆旧续闻》卷五:“上终不悦,逮升祔二后赦文, 孙抃承旨当笔。”
《续资治通鉴·宋神宗熙宁二年》:“故事,两制差除,必宰相当笔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