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晚清起实行的一种商业税。分坐厘、行厘两种,前者征货物交易税,后者征货物通过税。因税率按货值抽若干厘,故名“厘税”。又叫“厘捐”、“厘金”。 咸丰三年(1853年)起征,至1931年裁撤。参见“釐捐”。
引康有为《上清帝第二书》:“窃闻与日本议和,有割奉天沿边及台湾一省,补兵餉二万万两,及通商苏杭,听机器洋货流行内地,免其厘税等款。”
指厘捐及海关税。 清李鸿章《复蒋芗泉书》:“惟沪上……釐税所入,尽供湘淮全军, 东豫数省剿捻之用。”
杨玉如《辛亥革命先著记》第八章第二节:“其餘釐税,除海关外,一律裁撤,曾经晓諭在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