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侥幸所得之利。
引《新唐书·杨炎传》:“不居处而行商者,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,度所取与居者均,使无侥利。”《资治通鉴·唐德宗建中元年》:“使与居者均,无侥利。”胡三省注:“言居行皆无侥幸之利也。”
别人正在搜
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