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指官吏因罪远谪,遇赦酌情调迁近处任职。
泛指迁职。
⒈ 多指官吏因罪远谪,遇赦酌情调迁近处任职。
引唐白居易《自题》诗:“一旦失恩先左降,三年随例未量移。”
《旧唐书·玄宗纪上》:“﹝开元二十年﹞大赦天下,左降官量移近处。”
《宋史·钦宗纪》:“﹝靖康元年七月﹞詔:‘ 蔡京子孙二十三人已分窜远地,遇赦不许量移。’”
清顾炎武《日知录·量移》:“唐朝人得罪贬窜远方,遇赦改近地,谓之量移。”
⒉ 泛指迁职。
引明王世贞《除夕张山人分韵是日有浙藩之报》之二:“自怜迟暮意,初作量移人。”
清梁章鉅《归田琐记·归舟》:“道光辛丑秋七月,由粤西量移苏抚。”
唐朝时贬逐远方的臣子,遇赦改近地安置,称为「量移」。后泛指职位迁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