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裂地分茅”。
引《书·禹贡》:“厥贡惟土五色。”
孔颖达疏:“王者封五色土以为社,若封建诸侯则各割其方色土与之,使归国立社……四方各依其方色皆以黄土覆之,其割土与之时。苴以白茅,用白茅裹土与之。”
宋辛弃疾《洞仙歌·赵晋臣和李能伯韵有裂土分茅之句》词:“况满屋、貂蝉未为荣,记裂土分茅、是公家世。”
《痛史》第七回:“全太后道:‘难得卿等一片忠诚,但愿天佑宋室,将来恢復江山,必当裂土分茅、以报今日。’”
宋叶适《任子》:“古者裂地分茅以报人臣之有功,使其子孙嗣之,所以酬祖宗,垂后裔也。”
古代天子分封诸侯时,取其地之土,并以白茅包之,作为诸侯建国的象征。见《书经.禹贡》唐.孔颖达.正义。后指分封土地。明.高濂《玉簪记.第一五出》:「裂土分茅一郡间,君恩民命两相关,从来为国心如血,早把胡钩日下按。」也作「分茅列土」、「分茅裂土」、「分茅胙土」、「列土分茅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