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赋税法之一种。
()⒈ 古代赋税法之一种。
引唐郭湜《高力士传》:“且林甫用变造之谋, 仙客建和糴之策,足堪救弊。”
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:“米、绢、布、绵、麻等物变换为各地出产的轻货,叫做变造。勅文里说‘ 江淮等苦变造之劳’,就是指江淮等地百姓,将实物卖给商人,得钱交给官府,官府用钱向商人买本地轻货,漕运到京都……事实上,资课( 南朝称资税)和变造( 南朝有军国大事时行变造法)都是东晋南朝相沿的旧法。”
将已存在的物品添削增减,改造而变为他物,称为「变造」。
如:「变造公文」、「变造证件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