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古代帝王因故离京,奉命留守京师之官及其机构。古称禁城为台城,故名。 唐宋时在陪都、行在所设留守之官,亦称“留臺”。
引《晋书·惠帝纪》:“﹝张方﹞劫帝幸长安 ……僕射荀藩 、司隶刘暾 、太常郑球、河南尹周馥与其遗官在洛阳,为留臺,承制行事,号为东西臺焉。”
《晋书·安帝纪》:“辛亥,帝蒙尘于潯阳。庚申, 刘裕置留臺,具百官。”
《宣和遗事》后集:“是时朝廷所用汪伯彦、黄潜善初无远略, 东京委之御史, 南京委之留臺……所报皆道听涂説之言。”
⒉ 特指王朝迁都后,留置于旧都之官署。相当于留都。 《魏书·于烈传》:“及迁洛阳,人情恋本,多有异议。参见“留守”、“留都”。
引高祖问烈曰:‘卿意如何?’ 烈曰……‘乐迁之与恋旧,唯中半耳。’ 高祖曰:‘卿既不唱异,即是同,深感不言之益。宜且还旧都,以镇代邑。’敕留臺庶政,一相参委。”
清夏燮《中西纪事·海疆殉难记》:“留臺多烽燧之虞,列堠少藩篱之固。”
⒊ 指御史台。
引清钱谦益《送詹叶二御史赴南台》诗:“本朝风纪出留臺,况復临轩御遣来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