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孙诒让正义:“谓五时各以其木为燧,钻以取火。
引语出《周礼·夏官·司爟》:“司爟掌行火之政令,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”。
郑玄注:“郑司农説以鄹子曰:‘春取榆柳之火,夏取枣杏之火,季夏取桑柘之火,秋取柞楢之火,冬取槐檀之火。’”
贾公彦疏:“火虽是一,四时以木为变,所以禳去时气之疾也”。
《庄子·外物篇》云‘木与木相摩则然’是也。”
《隋书·王劭传》:“﹝王劭﹞曰:‘臣谨案《周官》,四时变火,以救时疾。明火不数变,时疾必兴。圣人作法,岂徒然也……伏愿远遵先圣,於五时取五木以变火,用功甚少,救益方大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