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纳税者由于疏忽或不了解税收法令而没有缴纳应缴的税款。通常指有意逃避应缴的税款。
引宋周煇《清波别志》卷上:“东坡守杭,所属尝申漏税,乃远,方获。”
以不正当的方法,逃避或减少法令规定应缴纳的税捐。是一种犯罪行为。
别人正在搜
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