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初南京十四处官伎住的楼与南市、北市两楼的合称。
⒈ 明初南京十四处官伎住的楼与南市、北市两楼的合称。参见“十四楼”。
引明谢肇淛《五杂俎·地部一》:“太祖於金陵建十六楼,以处官伎。”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四回:“这南京乃是太祖皇帝建都的所在……还有那十六楼官妓,新妆袨服,招接四方游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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