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清代在东北、 蒙古、新疆等边地要隘处设官兵了望戍守,并兼管税收等事的地方叫卡伦。
引清纪昀《阅微草堂笔记·如是我闻一》:“乌鲁木齐遣犯刘刚 ……将出境矣,夜遇一叟,曰:‘汝逋亡者耶?前有卡伦,恐不得过。’”
注:“卡伦者,戍守瞭望之地也。”
清龚自珍《蒙古台卡志序》:“卡伦:以山为卡伦,以河为卡伦,以楼望为卡伦,二十五部四喀尔喀如其境。”
清昭槤《啸亭续录·御营制度》:“前锋营相形势设卡伦於路左右,各竖飞虎旗帜以为侦哨,以禁行人之諠嚣者。”
清代在东北、蒙古、新疆等边地要隘,设置官兵戍守瞭望、兼管税收等事的处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