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《尚书》篇名。 周穆王时有关刑法的文书,由于吕侯的请命,故名。近人有认为是春秋时吕国国君所造的刑书。
引《书·吕刑》:“吕命, 穆王训夏赎刑,作《吕刑》。”
孔传:“吕侯以穆王命作书,训畅夏禹赎刑之法,更从轻以布告天下。”
《墨子·尚贤中》:“先王之书《吕刑》道之曰:皇帝清问下民,有辞有苗。”
《文选·扬雄<解嘲>》:“《吕刑》靡敝, 秦法酷烈。”
《汉书·扬雄传》作“《甫刑》”。按, 吕侯后为甫侯,故又称为《甫刑》。 郭沫若《十批判书·古代研究的自我批判》:“《吕刑》一篇,文体与《左传》相近,旧称为周穆王所作……我揣想它是春秋时吕国的某王所造的刑书,而经过后来的儒者所润色过的东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