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贬损biǎnsǔn
[derogate] 贬低损毁
【】⒈ 贬抑;贬低。
引《公羊传·桓公十一年》:“行权有道,自贬损以行权,不害人以行权。”
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:“践土之会实召周天子,而《春秋》讳之曰‘天王狩於河阳 ’:推此类以绳当世。贬损之义,后有王者举而开之。”
《金史·张通古传》:“若欲贬损使者,使者不敢传詔。”
清钱泳《履园丛话·旧闻·独力捐办御道》:“见廷桂(黄廷桂 )侃侃议论,不稍贬损。”
⒉ 减少;减省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士师》“若邦凶荒,则以荒辩之法治之” 汉郑玄注:“遭飢荒,不明判,国事有所贬损,作权时法也。”
《金史·庄献太子传》:“时方多艰,每事当从贬损,吾已放宫人百餘矣,东宫无用者亦宜出之。”
⒊ 谓消瘦憔悴。
引《北齐书·邢卲传》:“在兗州,有都信云恕疾,便忧之,废寝食,颜色贬损。”
降低、减损对人或事物的评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