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代初期军政合一的基层政权单位。亦用作该基层政权单位的武官名。
金代初期军政合一的基层政权单位。亦用作该基层政权单位的武官名。
《金史·太祖纪》:“﹝收国二年五月﹞詔除辽法,省税赋,置猛安谋克一如本朝之制。”《金史·循吏传序》:“ 太祖命三百户为谋克,十谋克为猛安,一如郡县置吏之法。”《金史·兵志》:“ 金之初年,诸部之民无它徭役,壮者皆兵……其部长曰孛堇,行兵则称曰猛安、谋克,从其多寡以为号,猛安者千夫长也,谋克者百夫长也。”《金史·百官志三》:“猛安,从四品,掌修理军务、训练武艺、劝课农桑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