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冒用现任官员之名。
引宋王溥《唐会要·选部上》:“贞元四年八月吏部奏:伏以艰难以来,年月积久,两部士类,散在远方;三库勅甲,又经失坠,因此人多罔冒,吏或欺诈,分见官者谓之‘擘名’,承已死者谓之‘接脚’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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