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上下四方神明之象。木制,方四尺,设六色六玉。古代诸侯朝见天子、会盟或天子祭祀时所置。
引《仪礼·觐礼》:“诸侯覲于天子,为宫方三百步,四门,坛十有二寻,深四尺,加方明于其上。方明者,木也,方四尺。设六色,东方青,南方赤,西方白,北方黑,上玄,下黄。设六玉,上圭,下璧,南方璋,西方琥,北方璜,东方圭。”
郑玄注:“方明者,上下四方神明之象也。”
贾公彦疏:“谓合木为上下四方,故名方;此则神明之象,故名明。此郑解得名方明神之义也。”
胡培翚正义:“方明,以方四尺之木为之,上下四方,共有六面。设六色者,每面各设一色,以象其神。设六玉者,每面各设一玉,以为之饰。”
《汉书·律历志下》:“商十二月乙丑朔旦冬至,故《书序》曰:‘ 成汤既没, 太甲元年,使伊尹作《伊训》。’《伊训》篇曰:‘惟太甲元年十有二月乙丑朔, 伊尹祀于先王,诞资有牧方明。’言虽有成汤、太丁、外丙之服,以冬至越茀祀先王于方明以配上帝,是朔旦冬至之岁也。”
⒉ 传说中人名。
四方神明的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