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曹操所设官职,专司掘坟挖金。
引《文选·陈琳〈为袁绍檄豫州〉》:“操又特置发丘中郞将、摸金校尉,所过隳突,无骸不露。”
李周翰注:“言操置发丘中郞,摸金校尉之官,所过皆破坏冢墓,以取金宝,而露其骸骨也。”
清袁枚《随园诗话》卷五:“宋严有翼詆东坡诗:‘误以葱为韭,以长桑君为仓公,以摸金校尉为摸金郞中。’”
亦省作“摸金”。后亦泛指发墓盗金者。 清钱谦益《闻母邹太君七十序》:“高臺倾矣,曲池平矣,华堂便房,牛溲马矢平填其中,而高坟大闕,摸金发丘交臂其间矣。”
汉曹操设置的官职。专司掘坟挖金。本无此官名,后人以此丑诋曹操纵使部下破墓盗金的无耻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