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诡辩guǐbiàn
[sophism;carp;cavil;quibble] 颠倒是非黑白的议论
(张仪)如楚,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,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。——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
m.⒈ 亦作“诡辨”。貌似正确而实际上却是颠倒是非、混淆黑白的议论。
引《史记·五宗世家》:“彭祖为人巧佞卑諂,足恭而心刻深。好法律,持诡辩以中人。”
司马贞索隐:“谓诡誑之辩,以中伤於人。”
《新唐书·儒学传下·啖助》:“徒令后生穿凿诡辨,詬前人,捨成説,而自为纷纷, 助所阶已。”
巴金《除恶务尽》:“喧嚣一时的所谓‘文艺黑线专政’论,以及由此而来的种种奇谈谬论,从头到尾,都是林彪 、‘四人帮’一伙的谎言和诡辩。”
⒉ 逻辑名词。外表上、形式上像是运用正确的推理手段,实际上却是采取混淆概念、偷换论题或虚构论据等手法,作出颠倒黑白、似是而非的推论。
诡异狡诈的辩说。《史记.卷八四.屈原贾生传》:「如楚,又因厚币用事者臣靳尚,而设诡辩于怀王之宠姬郑袖。」也作「佹辩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