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天干分纳于八卦。即乾纳甲壬,坤纳乙癸,震纳庚,巽纳辛,坎纳戊,离纳己,艮纳丙,兑纳丁。相传出于《京氏易传》,后代卜筮家以干支与卦爻,五行、五方相配,本此。
引宋沉括《梦溪笔谈·象数一》:“《易》有纳甲之法,未知起於何时,予尝攷之,可以推见天地胎育之理。乾纳甲壬,坤纳乙癸者,上下包之也,震巽坎离艮兑,纳庚辛戊己丙丁者,六子生於乾坤之包中,如物之处胎甲者。”
清恽敬《答姚秋农书》:“汉人纳甲之説,以月之升降方位配八卦,虽可比附,乃术家之一端,假《易》以传,不知卦气之自然。”
康有为《<日本杂事诗>序》:“而《易》説、卦气、纳甲、消息、升降详焉。”
⒉ 袄子。
引元秦简夫《赵礼让肥》第一折:“我则见他番穿着绵纳甲,斜被着一片破背褡。”
袄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