典出《新唐书•李元纮传》:“元纮早修谨,仕为雍州司户参军。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,百司顺望风指,尝与民竞碾硙,元纮还之民。长史窦怀贞大惊,趣改之,元纮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”后以“南山铁案”称已经判定、不可改变的案件。
【】⒈ 后以“南山铁案”称已经判定、不可改变的案件。
引典出《新唐书·李元纮传》:“元紘早修谨,仕为雍州司户参军。时太平公主势震天下,百司顺望风指,尝与民竞碾磑, 元紘还之民。长史竇怀贞大惊,趣改之, 元紘大署判后曰:‘南山可移,判不可摇也。’”
清薛福成《庸盦笔记·谳狱引律同而不同》:“前之所断,不愧南山铁案,盖其情实可诛,则虽死而无怨也。”
比喻绝对不可更改的判决或意志。参见「南山可移」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