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指臣子的灵柩葬在皇帝坟墓的近旁。
引《隶释·汉太尉杨震碑》:“次秉,寔能纘脩,復登上司,陪陵京师。”
按,《后汉书·杨秉传》作“赐塋陪陵”。 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:“《周礼》冢人掌公墓之地,凡诸侯居左右以前,卿大夫居后, 汉制亦谓之陪陵。其公卿大臣列将有功者,宜陪寿陵,其广为兆域,使足相容。”
《新唐书·百官志二》:“陪陵而葬者,将作给匠户,卫士营冢。”
⒉ 附葬,合葬。
引《晋书·杜预传》:“预先为遗令曰:‘古不合葬……吾去春入朝,因郭氏丧亡,缘陪陵旧义,自表营洛阳城东首阳之南为将来兆域。’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