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抛弃多馀之物。
引《三国志·魏志·武帝纪》“是岁用枣祗、韩浩等议,始兴屯田” 裴松之注引三国魏王沉《魏书》:“自遭荒乱,率乏粮穀。诸军并起,无终岁之计,飢则寇略,饱则弃餘。”
⒉ 所抛弃的多馀之物。
引唐韩愈《卫府君墓志铭》:“嗟惟君,篤所信,要无有,弊精神,以弃餘,贾於人。”
宋叶适《经总制钱一》:“而秦檜权忮,劫胁一世而出其上,及其取於弃餘琐屑之间以为国命者,是何其无耻之至是也哉!”
清王士禛《池北偶谈·谈艺六·叶水心论<三国志>》:“﹝叶﹞又云:近世有谓《三国志》当更修定者,盖见注所载尚有诸书;不知注之所载,皆寿弃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