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喧宾夺主
[a presumptuous guest usurps the host’s role] 喧:大声吵嚷。客人谈论的声音超过了主人的声音。比喻客人取代了主人的地位,或外来的、次要的事物侵占了原有的、主要的事物的地位
近有喧宾夺主之势。——清·杨宜治《俄程日记》
⒈ 客人的声音比主人的还要大。比喻客人占了主人的地位或外来的、次要的事物侵占了原有的、主要的事物的地位。
引郑观应《盛世危言·商务》:“今各国轮船无处不到,获利甚厚,喧宾夺主,害不胜言。”
民气《论铁路与西北之关系》:“盖伊犁与俄属中亚西亚连接, 俄国人民之往来於此者,几有喧宾夺主之势。”
郭沫若《我的童年》第一篇一:“这黄角树每每爱寄生在别的大树上,因为发育的迅速,不两年便要闹到喧宾夺主的地位,把那原有的大木形成为自己身上的寄生树一样。”
喧,喧腾。喧宾夺主指声势强大的宾客,占了主人的位置,反客为主。
如:「他居然在听众席上大发议论,喧宾夺主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