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宋代广南东路乡兵之称。
引《宋史·兵志五》:“熙寧元年,詔广州枪手十之三教弓弩手。”
《宋史·兵志五》:“东路枪手,自至和初立为土丁之额,农隙肄业一月,乃古者寓兵於农之策也。”
⒉ 射击手。
例如:他弹无虚发,真是一个好枪手。
⒊ 科举应试时冒名代考的人。
引《清会典事例·刑部·吏律职制》:“江西省兴国县童生刘昌新雇倩枪手入场代考一案……仅照寻常枪手科罪,殊未允协。”
《官场现形记》第五六回:“这位大人乃是个一窍不通的,只得请了枪手,代为枪替。”
旧指考试时冒名代考的人。 清朱克敬《瞑庵杂识》卷二:“﹝张金鏞﹞待士甚宽,得鎗手但扶出之,不问姓名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九回:“勾串提学衙门,买嘱鎗手代考。”
古时持枪的兵士。
如:「他是著名的枪手,随时有人请他表演射击,均百发百中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