犹切当。
切直尽理。
恳切周至。
⒈ 犹切当。
引《汉书·刘辅传》:“窃见諫大夫刘辅,前以县令求见,擢为諫大夫,此其言必有卓诡切至,当圣心者,故得拔至於此。”
宋罗大经《鹤林玉露》卷九引朱熹小简:“谚云:成人不自在,自在不成人。此言虽浅,然实切至之论,千万勉之。”
⒉ 切直尽理。
引《后汉书·杨震传》:“震前后所上,转有切至,帝既不平之,而樊丰等皆侧目愤怨。”
《北齐书·文帝纪》:“有论事上书苦言切至者,皆优容之。”
《新唐书·崔日用传》:“神龙中, 郑普思纳女后宫, 日用劾奏, 中宗初不省,廷争切至, 普思由是得罪。”
⒊ 恳切周至。
引南朝梁刘勰《文心雕龙·祝盟》:“祈幽灵以取鉴,指九天以为正,感激以立诚,切至以敷辞,此其所同也。”
宋苏舜钦《答范资政书》:“训爱切至,情义并隆。”
明李贽《寒灯小话》:“怜人爱人之状,好不切至。”
清刘大櫆《少宰尹公行状》:“其平时为人谋,或与人言,无不周详切至。”
恳切周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