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行取xíngqǔ
[send an official communication to transfer a local official to the central government] 明清时,地方官经推荐保举后调任京职
蒯知县为官清正,行取到京,钦授礼科给事中之职。——《警世通言》
⒈ 又趋。
引《乐府诗集·相和歌辞十三·孤儿行》:“上高堂,行取殿下堂,孤儿泪如雨。”
⒉ 明清时,地方官经推荐保举后调任京职。
引明李贽《答焦漪园》:“潘雪松闻已行取,《三经解》刻在金华,当必有相遗。”
《初刻拍案惊奇》卷十六:“稽清知县,已行取做刑科给事中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九回:“未及数月,行取进京,授了给事中。”
旧时地方州县官员,若治绩良好,才能出众者,由朝廷行文调职京师,称为「行取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