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受到信赖而任用。
引三国魏嵇康《管蔡论》:“顽凶不容於明世,则管蔡无取私於父兄,而见任必以忠良,则二叔故为淑善矣。”
《宋书·五行志五》:“蜀刘禪炎兴元年, 蜀地震。时宦人黄皓专权。按司马彪説,奄宦无阳施,犹妇人也。此皓见任之应。”
⒉ 现任。
引唐韩愈《论变盐法事宜状》:“请停观察使见任,改散慢官。”
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·记事二》:“大观四年八月詔:‘所在学生及五百人以上,许置教授二员;其不及八十人者不置。以本州见任有出身官兼领。’”
明冯惟敏《不伏老》第四折:“下官姓滕,名中正,见任监察御史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