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招认zhāorèn
[confess one’s crime] 招承供认
除了主犯,没有一个不招认的
⒈ 承认犯罪事实。
引元周达观《真腊风土记》:“且如人家失物,疑此人为盗,不肯招认,遂以锅煎油极热,令此人伸手于其中。”
《警世通言·齐彦杰一妾破家》:“高氏抵赖不过,从头招认了。”
《老残游记》第十六回:“我劝你们早迟总得招认,免得饶上许多刑具的苦楚。”
阮章竞《漳河水·圈套》:“玉枝、金带都招认:你和你男人是主谋。”
承认罪状。《警世通言.卷三三.乔彦杰一妾破家》:「高氏抵赖不过,从头招认了。」《老残游记.第一六回》:「我劝你们早迟总得招认,免得饶上许多刑具的苦楚。」也作「招承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