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拆散。
引明梁辰鱼《巫山十二峰·怀人》套曲:“双双配偶,是谁打散?”
⒉ 谓把成套或成包的物件分散。
例如:这套瓷器不要打散了。
⒊ 旧谓祭奠后把供品分与众人。也称散福。
引《金瓶梅词话》第四九回:“一齐拿上来与梵僧打散,登时把梵僧吃的楞子眼儿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二十回:“﹝老和尚﹞先捧到牛布衣柩前奠了酒,拜了几拜,便拿到后边与众人打散。”
⒋ 宋元戏曲术语。每场杂剧演完,附加一段表演,作为整个演出的结束,称“打散”。亦泛指曲艺歌舞。
引《水浒传》第五一回:“如今现在勾栏里説唱诸般品调,每日有那一般打散:或是戏舞,或是吹弹,或是歌唱,赚得那人山人海价钱。”
每场杂剧演完后,附加一段表演作为结束,称为「打散」。后泛指曲艺杂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