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考选文士的权柄。
引唐黄滔《上杨侍郎启》:“伏以侍郎荣司文柄,弘阐至公,歷选滞遗,精求文行。”
宋王谠《唐语林·德行》:“﹝崔枢﹞明年登第,竟主文柄,有清名。”
清赵翼《胡豫堂视学江南相见话旧》诗:“迴翔散地无营竞,十年偏屡持文柄。”
⒉ 评定文章的权威。
引唐刘禹锡《祭韩吏部文》:“手持文柄,高视寰海,权衡低昂,瞻我所在。”
唐李贻孙《<欧阳行周文集>序》:“精於理,故言多周详;切於情,故叙事重復,宜其司当代文柄以变风雅。”
清王士禛《古诗选·五言诗凡例》:“固知此道真赏,论定不诬,非可以东阳(沉约 )、 零陵(范云 ),身参佐命,遂堪劫持一代文柄也。”
评定文章、考选文士的权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