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杀风景shā fēngjǐng
(1)[spoil the fun] 破坏美丽的景物。比喻在欢快的场合使人扫兴
(2) 另见“煞风景”
www.⒈ 谓行为有损风光景物,以俗伤雅,败人兴致。
引唐李商隐《杂纂》卷上:“杀风景:花间喝道,看花泪下,苔上铺席,斫却垂杨,花下晒裩,游春重载,石笋繫马,月下把火,妓筵説俗事,果园种菜,背山起楼,花架下养鸡鸭。”
宋邵博《闻见后录》卷十七:“王荆公步月中山, 蒋頴叔为发运使,过之,传呼甚宠, 荆公意不悦。 頴叔喜谈禪, 荆公有诗云:‘怪见传呼杀风景,不知禪客夜相投。’”
《孽海花》第七回:“胜芝道:‘不叫局也太杀风景。’”
鲁迅《书信集·致山本初枝》:“龙华的桃花虽已开,但警备司令部占据了那里,大杀风景,游人似乎也少了。”
使美景大为减色。比喻俗而伤雅,使人败坏兴致。宋.苏轼〈次韵林子中春日新隄书事见寄〉诗:「为报年来杀风景,连江梦雨不知春」。明.凌蒙初《红拂记.第一出》:「有一等冷鼻凹的学士杀风景,他管谁唱将来几拍。」也作「大杀风景」、「大煞风景」、「煞风景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