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该杀。
引《书·胤征》“先时者杀无赦,不及时者杀无赦” 唐孔颖达疏:“节气先天时者杀无赦,不及时者杀无赦;失前失后,尚犹合杀,况乎不知日食,其罪不可赦也。”
⒉ 谓乐曲终止。
引唐崔令钦《教坊记》:“乐将闋,稍稍失队,餘二十许人舞,曲终谓之‘合杀’,尤要快健,所以更须能者也。”
宋惠洪《临川康乐亭碾茶观女优拨琵琶坐客索诗》诗:“坐客渐欲身离榻,裂帛一声催合杀。”
⒊ 了结。
引《朱子语类》卷三九:“事事都如此,如何合杀。”
《朱子语类》卷五五:“墨氏兼爱,又弄得没合杀,使天下倀倀然,必至於大乱而后已。”
乐曲结束终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