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气稟”。亦作“气禀”。谓受之于气。
引《韩非子·解老》:“稽万物之理,故不得不化;不得不化,故无常操;无常操,是以死生气稟焉,万智斟酌焉,万事废兴焉。”
后世用以指人生来就有的气质。 《礼记·中庸》“天命之谓性” 宋朱熹集注:“性道虽同,而气禀或异,故不能无过不及之差。”
《明史·儒林传二·刘邦采》:“刮磨砥礪,以融气稟,絶外诱。”
清王夫之《张子正蒙注·太和》:“有生之后,虽气稟物欲相窒相梏,而克自修治,即可復健顺之性。”
鲁迅《集外集拾遗补编·破恶声论》:“顾民生多艰,是性日薄,洎夫今,乃仅能见诸古人之记録,与气稟未失之农人。”
⒉ 亦作“气禀”。即饩廩。俸禄。
引章炳麟《秦政记》:“明制贵其宗室孽子诸王,虽不与政柄,而公卿为伏謁;耳孙疏属,皆气稟於县官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