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复试fùshì
[secondary examination] 分两次进行的考试的第二次考试
⒈ 谓依旧例试士。参阅宋王溥《唐会要·贡举上》。
引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上》:“﹝元和二年﹞明经停口义,復试墨义十条。”
⒉ 谓恢复贡举。
引《宋史·选举志一》:“自淳化末,停贡举五年, 真宗即位,復试,而高句丽始贡一人。”
⒊ 第二次考试,与“初试”相对而言。有些考试分两次举行,第一次叫做初试,第二次叫做复试。一般是第一次考普通科目,及格后再考专门科目。参见“復试”。
引宋洪迈《容斋四笔·乾宁复试进士》:“唐昭宗乾寧二年试进士,刑部尚书崔凝下二十五人,放榜后,宣詔翰林学士陆扆 、祕书监冯渥入内,各赠衣一副,及毡被,於武德殿前復试,但放十五人。”
清俞樾《茶香室续钞·赋题限韵》:“《容斋四笔》云……有黄滔者,是年及第, 闽人也,九世孙沃,刊其遗文,初试復试,凡三赋,皆在焉。”
张书绅《正气歌》五:“志新怎么会知道,儿子彤彤考沉阳音乐学院少年班,初试已经合格,却被取消了复试权。”
有些考试分成两阶段,第二阶段称为「复试」。
如:「本研究所入学考试,分初、复试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