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失所shīsuǒ
(1)[homeless]∶失去安身之处
流离失所
(2)[improperly]∶失当
m.⒈ 谓不得其应处之所。
引《左传·哀公十六年》:“失志为昏,失所为愆。”
唐韩愈《与华州李尚书书》:“华州虽实百郡之首,重於藩维,然閤下居之,则为失所。”
明田艺蘅《留青日札·王烈女》:“王氏者, 山东人,家贫,八岁货与淮安倡家,及长即知处身失所。”
⒉ 谓无存身之地。
引《后汉书·光武帝纪下》:“彊弱相陵,元元失所。”
《三国志·魏志·何夔传》:“自丧乱以来,民人失所。”
⒊ 失宜;失当。
引晋袁宏《后汉纪·灵帝纪下》:“己未詔曰:‘顷选举失所,多非其人。’”
《旧唐书·李元紘传》:“户部侍郎杨瑒、白知慎坐支度失所,皆出为刺史。”
无处安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