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酒后的过失。
引《史记·魏其武安侯列传》:“夫数以酒失得过丞相。”《晋书·陶侃传》:“侃悽怀良久曰:‘昔年少曾有酒失,亡亲见约,故不敢踰。’”《资治通鉴·后梁均王贞明三年》:“王惶恐叩头,谢承业曰:‘吾以酒失忤七哥,必且得罪於太夫人, 七哥为吾痛饮以分其过。’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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