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指官府按价向民间购买实物。至唐宋以后,实际成为强行摊派、掠夺民财民物的制度。
引《宋书·武帝纪下》:“臺府所须,皆别遣主帅与民和市,即时禆直,不復责租民求办。”
《新唐书·韩琬传》:“今和市顓刻剥,名为和而实夺之。”
宋吴曾《能改斋漫录·记事一》:“且言江南和市紬绢,豫给緡钱。郡县或以私惠人,而不及农者。”
《元史·何荣祖传》:“阿合马方用事,置总库于其家,以收四方之利,号曰和市。”
范文澜蔡美彪等《中国通史》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:“﹝唐时﹞强令民众服役叫做召雇,摊派物品叫做和市,表示官出钱雇役买物。”
⒉ 指与少数民族交易。
引《旧唐书·回纥传》:“自乾元之后,﹝回紇﹞屡遣使以马和市繒帛……以马一匹易绢四十匹。”
宋苏辙《颍滨遗老传下》:“夏人竟大入河东,朝廷乃议絶岁赐,禁和市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