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殷社。古代建国必先立社。 殷都亳,故称。
引《春秋·哀公四年》:“六月辛丑, 亳社灾。”杜预注:“亳社,殷社,诸侯有之,所以戒亡国。”《穀梁传·哀公四年》:“亳社者, 亳之社也。 亳,亡国也。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。”范宁注:“亳,即殷也。 殷都于亳,故因谓之亳社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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