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周代司马的属官。掌诸侯、卿大夫之庶子的教养等事。 秦因之,置中庶子、庶子员。 汉以后为太子属官。 两晋、南北朝称中庶子、庶子。 隋、唐以后,改称左右庶子。历代相沿, 清末始废。
引《书·康诰》:“不率大戞,矧惟外庶子训人。”
孔传:“况在外掌众子之官主训及者而亲犯乎?”
《礼记·燕义》:“古者, 周天子之官有庶子官。”
郑玄注:“庶子,犹诸子也。 《周礼》诸子之官,司马之属也。”
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:“太子太傅,少傅,古官。属官有太子门大夫、庶子、先马、舍人。”
⒉ 旧时指嫡子以外的众子;亦指妾所生之子。
引《仪礼·丧服》:“庶子不得为长子三年,不继祖也。”
贾公彦疏:“庶子,妾子之号,适妻所生第二者,是众子,今同名庶子,远别於长子,故与妾子同号也。”
胡培翚正义:“长子、众子与适子、庶子,名异实同。凡长子者,则不独长子之弟为众子,而妾子亦为众子。言适子,则不独妾子为庶子,而适子之同母弟亦为庶子。经中凡以适对庶言者,适为适长一人,其餘皆庶也。”
《礼记·内则》:“适子、庶子见於外寝。”
郑玄注:“庶子,妾子也。”
⒊ 战国时秦国隶属于有爵者的服役之人。
引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其有爵者乞无爵者以为庶子,级乞一人。其无役事也,其庶子役其大夫月六日;其役事也,随而养之。”
嫡子以外的众子或妾所生的儿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