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士人和普通百姓。亦泛指人民、百姓。
引《管子·大匡》:“君有过,大夫不諫;士庶人有善而大夫不进,可罚也。”
《司马法·天子之义》:“天子之义必纯取灋天地,而观於先圣;士庶之义必奉於父母,而正於君长。故虽有明君,士不先教不可用也。”
《宋书·王弘传》:“诸议云士庶缅絶,不相参知,则士人犯法,庶民得不知。若庶民不许不知,何许士人不知?”
唐元稹《阳城驿》诗:“我实唐士庶,食唐之田畴;我闻天子忆,安敢专自由。”
清方苞《读<经解>》:“学者循诵《易》、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春秋》之文,而虚言其义,有得有失,一如记所称。而《礼》则湮沉残缺,每至郊庙大议,众皆冥昧而莫知其原。閭阎士庶,丧祭宾婚,荡然一无所守,而竞於淫侈。”
⒉ 士族和庶族。
引《宋书·恩倖传论》:“周汉之道,以智役愚,臺隶参差,用成等级; 魏晋以来,以贵役贱,士庶之科,较然有辨。”
南朝梁沉约《奏弹王源》:“风闻东海王源,嫁女与富阳满氏 ……窃寻璋之(满璋之 )姓族,士庶莫辨。”
《南史·王球传》:“时中书舍人徐爰有宠於上,上尝命球及殷景仁与之相知。 球辞曰:‘士庶区别,国之章也。臣不敢奉詔。’上改容谢焉。”
士人和百姓,亦泛指人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