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犹配享,附祭。
引《新唐书·礼乐志五》:“永徽中,復以周公为先圣, 孔子为先师, 颜回、左丘明以降皆从祀。”
《元史·祭祀志五》:“皇庆二年六月,以许衡从祀,又以先儒周敦颐、程顥、程颐、张载、邵雍、司马光、朱熹、张栻、吕祖谦从祀。 至顺元年,以汉儒董仲舒从祀。”
清顾炎武《日知录·从祀》:“周、程、张、朱五子之从祀,定於理宗淳祐元年, 颜、曾、思、孟四子之配享,定於度宗咸淳三年,自此之从,国无异论,士无异习。”
⒉ 陪祭。
引南朝梁刘孝威《谢南康王饷牛书》:“从祀甘泉,方无假於丞相。”
《新唐书·礼乐志一》:“又设祀官及从祀羣官位於东西壝门之外。”
《元史·祭祀志一》:“臣下从祀,冠服歷代所尚,其制不同。”
附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