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有关田产的诉讼。
引《新唐书·百官志四下》:“户曹司户参军事,掌户籍……婚姻、田讼、旌别孝悌。”《宋史·职官志三》:“左曹分案三:曰户口……曰农田,掌农田及田讼。”
别人正在搜
腾讯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带宽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