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三国魏以来尊称诸王之母为太妃。
引《晋书·汝南王亮传》:“太妃,尝有小疾,祓於洛水。”《旧唐书·宪宗纪上》:“甲子, 郇王母王昭仪 …… 衡王母阎昭训等,各以其王并为太妃。”
⒉ 清代尊封皇帝之祖父或父所遗留的妃、嫔为太妃、太嫔。参阅《清通典·嘉礼二》。
引《清史稿·后妃传一》:“先朝妃、嬪称太妃、太嬪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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