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府同知。
旧时百姓对人仆的敬称。
⒈ 指府同知。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七回:“潘保正走来向他説道:‘二相公,你可知道县里老爷坏了?今日委了温州府二太爷来摘了印去了。’”
张慧剑校注:“二太爷,指知府的辅佐官同知。同知仅比知府小些,故有‘二太爷’的称呼。”
⒉ 旧时百姓对人仆的敬称。
引《红楼梦》第九五回:“那人便怀内掏出赏格来,指给门上人瞧,説:‘这不是你们府上的帖子?写明送玉的给银一万两。二太爷,你们这会子瞧我穷,回来我得了银子,就是财主了。’”
旧时敬称同知,因其地位次于知府,故称为「二太爷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