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1911年(宣统三年)11月清政府颁布的《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》。
⒈ 指1911年( 宣统三年)11月清政府颁布的《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》。 武昌起义爆发, 清朝贵族为保持其垂亡的封建皇朝,玩弄立宪骗局,宣布实行责任内阁制,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,皇室经费听由国会决议,皇帝权限和皇室大典由宪法规定,但仍规定皇位世袭,不受侵犯。
引毛泽东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》:“这个宪法草案也总结了从清朝末年以来关于宪法问题的经验,从清末的‘十九信条’起,到民国元年的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》……一直到蒋介石的伪宪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