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掖廷”。
⒉ 宫中旁舍,妃嫔居住的地方。
引《汉书·杜延年传》:“时宣帝养於掖庭,号皇曾孙。”
《后汉书·班固传上》:“后宫则有掖庭、椒房,后妃之室。”
李贤注引《汉官仪》:“婕妤以下皆居掖庭。”
唐李肇《唐国史补》卷上:“元载之败,其女资敬寺尼真一纳于掖庭。”
清钱谦益《继妻姚氏赠宜人制》:“追慕原陵,永怀长乐,访问掖庭椒房之故事,感叹曾参、王骏之坠言。”
⒊ 宫中官署名。掌后宫贵人采女事,以宦官为令丞。 秦代名永巷, 汉武帝太初元年改为掖廷。 东汉分为二,设掖庭令、永巷令。
引《后汉书·百官志三》:“掖庭令一人,六百石。注曰:宦者。掌后宫贵人采女事。”
《新唐书·宦者传序》:“又有五局:一曰掖廷,主宫嬪簿最。”
宫殿中的旁舍,妃嫔的住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