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主管选拔官吏的部门。 唐代文官由吏部铨选,武职由兵部铨选。 宋初吏部铨选官员,仅限州县官及幕。文官少卿、监以上中书主之,京朝官由审官院主之;武官刺史、副率以上内职由枢密院主之。至明代,文归吏部,武归兵部。历代吏部职掌甚重,故常以“銓部”指吏部。参阅《新唐书·选举志下》、《宋史·选举志四》、《明史·选举志三》。
引宋周煇《清波别志》卷下:“銓部类出见次,士大夫乐从远宦。”
《宋史·选举志四》:“在朝廷则当量人才,在銓部则宜守成法。”
清陈梦雷《绝交书》:“误指不孝曾为伪学士,殊为骇然,而銓部无据呈代题之例。”
梁启超《论中国积弱由于防弊》:“后世虑选人之请托、銓部之徇私也,於是崔亮裴光庭定为年劳资格之法。”
吏部的别名。参见「吏部」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