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夏历xiàlì
见“农历”
⒈ 我国古代历法之一。相传创始于夏代,因而得名。又称阴历、农历、旧历。实际是一种阴阳合历。它以寅月为岁首,以月亮绕地球一周为一月,以十二或十三月为一年。月分大尽小尽,大尽每月三十天,小尽每月二十九天。其置闰法是:三年一闰,五年二闰,十九年七闰。
引《后汉书·律历志中》:“永元十四年,待詔太史霍融上言:‘官漏刻率九日增减一刻,不与天相应。或时差至二刻半,不如夏历密。’”
《宋书·律历志下》:“夏历七曜西行,特违众法, 刘向以为后人所造,此可疑之据二也。”
传统三正历法系统之一。为夏代授时的历法。以建寅三月为岁首,正月是孟春,四月是孟夏,七月是孟秋,十月是孟冬,平均分配四季。又根据太阳的位置,把一个太阳年平分成立春、雨水、惊蛰等二十四个节气,以便于农事。平年十二个月,大月三十天,小月二十九天,全年三五四天或三五五天,少于一个太阳年的实际天数(三六五点二四二一九九○七天),因此就有三年一闰,五年两闰,十九年七闰的置闰办法,使历来的平均长度相当于一个太阳年。这种混合太阳历、太阴历与干支纪日法而成的夏历,既符合天文节气,又方便农业社会农耕所需。汉武帝太初历亦以之为依据,后代多沿用。